三叔结婚那年,我刚上小学二年级。
三叔婚后第二天,看见父亲满头大汗从外面回来,手里拎只竹篮,竹篮里面有两条系着红绳的大鲢鱼和足有十多斤的肋条肉,父亲说这是三叔老丈人家回礼。他把篮子往大桌上一放,乐呵说道:“今晚你们有肉吃了。”
大家庭人口多,父亲一房四口人,二叔婚后新添一女,再加三叔和小姑共九人,三叔结婚后这个家庭就变成了十口之家。爷爷奶奶去世的早,父亲兄妹几个中他是老大,长兄为父,弟弟妹妹们成家立业的事都由父亲一人操持。这个大家庭真正有工作的只有父亲和二叔,其余都是在外打零工或务农,生活着实不易。
父亲说这样的大家庭叫十全十美,那时他从未想过分家的事,每天一家人在一起吃饭比较可观,即便吃青菜都要一大菜篮,然而大锅煮饭蒸腾出的氤氲水汽让这不算富裕的家庭充满了勃勃生机。吃肉,对这样的大家庭来说还是个奢侈的事,每天能把饭管足管饱就是父亲最大的功劳,让家人偶尔吃到美味的猪肉,则变成了父亲一个人的念想。
这次是沾了三叔结婚的光,我原以为买了那么多鱼肉都有去无回,没想到还是有回扣的。那个年代没有塑料袋,两条鱼和10多斤的肉带回来也是个不容易的事情。父亲不会骑自行车,就用竹篮子拎着走几里路,光篮子就有二三斤重,从三叔老丈人家到我家的道路颠簸不平,平时不提任何东西走路都会灰头土脸,累的够呛,何况是提着一篮子鱼肉,可父亲很开心,露出他惯有的开朗的笑容,仿佛提了一篮宝。
中午来不及烧肉就把两条鱼用黄豆烧了,父亲说黄豆鱼冻不仅下饭而且是吃稀饭最好的小菜,够一家人吃上三两天。
下午父亲把那十多斤肋条肉洗干净处理好,切成大块,放沸水里焯,焯至用筷子能把肉戳穿就捞起,再把焯好的肉放在黄酒里泡一泡,父亲说酒泡过的肉起香,之后把肉切成一公分厚的块状备用。
锅里放上半勺油,油烧到四五成热时,就把肋条肉下锅,油温不能太高,因为肉泡了酒,有水分,刚下锅会溅油,我在旁边观看不小心就被溅起的油,烫得龇牙咧嘴,父亲说这是馋猫应有的下场,大人做事谁让小孩子在旁挡三绊四。肉下锅,赶紧把锅盖盖上,它在里面可是辟里啪啦跳舞呢,给肉不停翻身,煸至肉皮金黄,出油,加入适量的酱油,翻炒均匀后,倒入热水,放入适量的盐、姜片、冰糖大火烧开后转温火炖。现在想来父亲不懂烹饪,只知道好吃是王道,存在即合理,他在乡政府食堂当事务长时见过大厨烧肉,记得用这些调料,至于这些调料以及做肉流程顺序是否合理自是不管,好在一锅炖,没毛病。
父亲这时把早已泡洗好的梅干菜切好也倒入锅中,这是自家腌制晾晒的,远比现在市场上的好,盖上锅盖继续温火慢炖。作为孩子的我们不时来灶间看肉熟了没有,清贫人家一年时光里基本在过年时才吃得上肉,人们对肉的渴望不是现在人能理解的。父亲见我们一脸馋相,吊起了书袋:“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
梅干菜和猪肉带着颜色在锅里吵闹着,那香气倒逼我回过神,退了几步,发现寒气冰凉了双颊,刚刚才想起,那往锅边的一探,仿佛有春的味道。约摸过了四五十分钟,父亲快乐的说:“馋猫们,快来看看老爸烧的肉怎么样,我从来没烧过这么多肉,可用心了。”我们风一样的跑至灶间,在香气左右下,咽着口沫,迫不及待揭开锅盖,满满的一大铁锅梅干菜炖肉,幸福的热气润湿双眼:肉,色泽红亮,肉质酥烂,入口即化,肥而不腻;梅干菜,吸足油料,醇香扑鼻,入口有蔬菜和肉汁混合的美妙,不可言说。
晚上,全家人很认真的吃了顿肉,吃的时候有一种庄严、欢喜、期待的心情,一反我们平常狼吞虎咽的样子,父亲乐呵呵的看着我们吃肉,半晌没动筷子。母亲边吃边连连夸奖说:“这肉烧的有水平,确实好吃!”父亲说:“那当然,我是花了一下午时间用心做的呀!”我感觉温馨的气息随着肉的味道,充塞了整个堂屋。我问:“爸,这么好吃你为啥不吃啊?”“看你们吃,我觉得开心。”
父亲那天把未吃完的肉用钢精锅装起来,正值隆冬,很快冻成了白花花的一层油。之后下起了一场很大的雪,在这天寒地冻,大雪封路近一个星期的日子里,只要当天煮饭,我们家都有肉吃。父亲会用一只小瓷盆挖一盆梅干菜烧肉放进饭锅里蒸,再烧上一盆雪窝里扒出的青菜,就着梅干菜烧肉,那是怎样的人间美味啊?当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在雪白喷香的白米饭上拖曳出醇香的油迹,放入口中囫囵咽下,间或有梅干菜的咸鲜在味蕾绽放,差点连舌头吞掉,一碗米饭三下五除二便已划落下肚。
那一年,在幽暗的堂屋,在昏黄的灯光下吃的梅干菜炖肉是那么美味,往后的日子,我似乎再也没有吃过比那更好吃的肉。特别的年代,清贫的生活,那肉仿佛也是加了特别的作料,我想这可能是父亲最淳朴最本真一种爱的表达!因为他爱这个家,所以能够让平常事物变得非凡美好,回味悠长,即便是做一道菜。
作者简介:李明春,公司职员,文字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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